課程名稱 |
所得稅法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Income Tax Law (Ⅰ) |
開課學期 |
105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柯格鐘 |
課號 |
LAW5475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M237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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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一10,A(17:30~19:15) |
上課地點 |
法研7 |
備註 |
以具有稅捐法律基礎知識或實務經驗者修習為佳。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:2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52LAW5475_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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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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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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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1. 本學期所開設的「所得稅法專題研究」,授課教師將與國內知名「安侯建業KPMG會計師事務所」稅務投資部營運長許志文會計師共同合作,以實務上曾經或正在發生之稅捐規劃及稅捐爭議事件(含復查、訴願與行政訴訟程序)為研究與討論標的,瞭解在稅捐實務上實際所發生的稅捐法律問題。
2. 參與本次課程同學,將被分成數個小組(具體組別數、每個小組人數,將視實際選修參與課程同學之人數,並與會計事務所進行商討後共同決定),每個小組同學將會與許會計師所指派之會計師或者是稅務專家合作,研究相關稅捐規劃或爭議事件中的稅捐法律問題。
3. 參與同學應該積極討論,並提供所知悉之國內相關法律實務、學說或外國法制上的意見,同時與參與課程之專家學者,彼此交換意見。參與課程同學應該將具體個案之中所發生或面對的稅捐法律問題,在授課教師的指導協助下,轉換成為稅捐法學之研究議題或者是研究論文題目,進行相關議題或論文題目的深入探討。必要時,參與課程同學應依照事務所之規範,對於因為參與此項課程之學習所知悉的秘密,遵守保密義務。
4. 課程進行期間,授課教師將與會計師事務指派之專家學者,共同決定上課的地點。參與課程同學,必須在兩個時間,回到法學院上課教室,分別進行課程之期中報告,與學期結束時的期末報告。關於期中報告與期末報告時間,再由授課教師依學校所公布之行事曆,另行公布。
5. 期中報告時,每位參與課程同學必須以書面配合口頭報告方式,闡述所面臨之具體個案中的稅捐法律問題,並大致上呈現參與同學至期中報告為止時,所作稅捐法律問題的研究成果。期末報告時,參與課程同學則需要將期中報告當中,由參與課程同學、事務所之學者專家,或者是授課教師所提供之參考研究的意見加入,進行必要的論文大綱與內容調整,俾便符合學術上的基本要求,提出書面之期末報告(紙本含電子檔),以供授課教師作為學期成績評量的標準。
6. 授課教師將以參與同學之期中參與程度、期中報告及期末報告的成果,進行綜合評量。
7. 第一次上課時間為2017.2.20,上課地點將會是在KPMG事務所,具體集合地點,請注意授課教師或本課程公告。 |
課程目標 |
瞭解實務現場所發生之稅捐法律問題,以法律思維方式提供解決問題或爭議的建議方案,藉此提高參與者對於稅捐實務問題之理解,進一步回饋增強參與者在學理上,繼續探討並研究相關之稅捐法律議題的興趣 |
課程要求 |
1. 參與課程同學應積極參與討論
2. 提出期中報告與期末報告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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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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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無 |
參考書目 |
無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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